大家好,我是方方老師:
最近,我陸續參與了一些校務會議,無論是以調查小組成員的身份,還是協助處理校內相關事務,這些經歷都讓我深刻感受到教育制度的改革與調整對教學現場的衝擊。
作為一名教師,適當的投訴管道確實能改善教學現場中部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並提供師生之間身份和地位差距的一個表達空間。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一些家長將投訴視為對付學校或教師的手段,這種做法給教育現場帶來了許多混亂與困擾。
但作為基層教師,制度層面的問題並非主要需要關注的點,相較於討論體制,反倒應該著重於如何在現有環境中靈活應對、適應挑戰,以避免自己成為混亂制度下的犧牲品。的確,在教育現場,認真投入教學的老師反而更容易成為投訴的目標。一旦不小心觸犯了所謂的「教師天條」,輕則受到懲戒,重則甚至可能面臨失去工作的風險。這樣的現狀讓許多老師不再願意多做、甚至不敢多做,逐漸產生「領薪水做事」或「教師只是個工作」的心態。這些聲音不是對教師職業的貶義,而是一種無奈的心情反映。
#複習教師法14條、15條、16條與18條。
《教師法》第十四、十五、十六和十八條明確列出了教師應遵循的行為準則,這些條文也成為教師行為的「警戒線」,一旦教師觸犯這些條文,輕則可能被記過處分,重則面臨解聘。對於教師而言,熟悉並遵守這些規範不僅是為了履行職責,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職業生涯。
#莫讓情緒左右行為,不與學生共情。
身為老師,必須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避免在工作中因個人情緒影響對學生的反應,所謂「不與學生共情」並非不關心或不理解學生的感受,而是提醒老師應該避免完全被學生的情緒所牽動,保持理智的同理心,以冷靜的態度引導學生成長,而非讓自己的情緒捲入其中,這樣才能給予學生穩定的支持。
#教師身份的轉變,以陪伴取代權威。
教師也從以往的「權威角色」逐步轉向「陪伴者」的定位。這一轉變要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知識傳授者,而是學生成長路上的支持者與指導者。權威的減少並不代表教師地位的弱化,而是更多地去關心學生的內在需求、陪伴度過成長中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