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科任課程上發生的事件,由四年級科任老師自行與科任老師聯繫。
- 如果科任老師可以立即性的記錄下孩子在科任課的行為,能夠作為科任課程的依據。班上曾經發生拿手電筒照學生,由級任導師主動告知家長,有時候很多事情需要老師不斷詢問。
- 體育課發生性別平等的事件,希望級任老師轉達相關事項,但導師本身為轉述者,難以立即性的回覆。
- 小朋友經常跟老師說發生什麼事,老師需要釐清、需要花費很多時間來還原事情,導致在班級中引發很多的紛亂,導致孩子覺得很委屈。
- 老師處理過最後一節是科任課,級任老師不知道但孩子回家與家長分享,導致事情從小事變成大事,建議是否有個別較特殊的家長,能否不要放到最後一節。
- 佩儒目前班上的處理狀況,直接帶聯絡簿去上科任課,比較能夠直接告知事項。(依情節輕重來決定是否需要寫聯絡簿)
- 有時候是老師已經處理了,但是有時候小孩不聽勸,老師會說:「不然告訴老師」,由老師彼此主動相互聯繫,不要僅僅只是透過小朋友。
- 通常都是先上課,有什麼事情下課再講的處理模式。
- 開會會議記錄:
一、 問題背景
- 近期學校學年會議記錄中,四年級學年群提出關於學生課業認課發生糾紛的處理方式建議,希望學生自行聯繫家長,並請教務處協助轉知代理教師或鐘點教師。
- 此建議引發關於導師與科任老師在處理學生問題上的責任劃分以及溝通協作機制的討論。
二、 老師發言及討論重點
●導師與科任老師的溝通與合作:
- 多位老師分享自身經驗,強調導師和科任老師在處理學生問題時應保持密切溝通,避免資訊落差或誤解。
- 老師們普遍認為,科任老師處理完學生問題後,應主動通知導師,詳細說明事件經過和處理方式。
- 導師接到家長反映後,應先與科任老師確認情況,避免因資訊不對稱造成誤會。
- 處理學生問題時,應盡量讓導師參與其中,讓導師了解學生的狀況,並方便日後與家長溝通。
●處理流程和注意事項:
- 針對性平事件等特殊情況,科任老師應直接與輔導室聯繫,並告知導師,確保事件得到及時處理。
- 若遇到學生不服管教或有立即性危險等情況,可直接聯繫學務處、輔導處等相關處室尋求協助。
- 盡量避免將科任課程安排在該班的最後一節課,以避免學生放學後回家,資訊傳遞不及時,導致問題擴大。
●特殊案例分享與討論:
- 有老師分享學生在科任課上發生糾紛後,家長與老師聯繫時,學生的說法與老師的說法不一致,導致家長對老師產生誤解的情況。
- 主席建議,遇到此類情況,應邀請家長到校,與導師和科任老師共同了解情況,並可請其他學生說明,以釐清事件真相。
三、 會議結論
- 處理學生課堂問題需要導師和科任老師的互相配合和溝通,才能有效解決問題,避免產生誤會和家長投訴。
- 科任老師處理完問題後應主動告知導師,導師接到家長反映後應先與科任老師確認情況。
- 遇到特殊情況應立即通報相關處室,並盡量避免將科任課程安排在該班的最後一節課。
- 遇到家長與老師說法不一致的情況,建議邀請家長到校共同了解情況。